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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工作信息[2018]第1期——驻农业部纪检组:通报典型案例 严明节日纪律
时间:2018-01-10 文章来源:驻农业部纪检组 文章作者: 【 字体:  】 打印本页

    为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驻农业部纪检组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迅速督促四家综合监督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有关通知精神,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近日,驻部纪检组向四家综合监督单位通报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1.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院长、党委副书记郭青俊和党委书记、副院长李鹏,2013年至2015年超标准购置使用公务用车,制定实施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公车管理办法和业务招待规定,擅自批准组团公款出国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

    2.国家林业局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刘裕春2014-2015年使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餐费,使用公款到天目湖、乌镇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中国农业出版社2014-2015年,继续沿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内部惯例”,用公款在数家饭店预存餐费用于接待,违规购买礼品及发放通讯补贴等,因监管不力,时任党委书记、社长刘增胜,时任副社长孙玉田被问责,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要求,四家综合监督单位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盯紧2018年春节期间“四风”问题,进一步传导压力、形成震慑,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头雁效应”,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抵制“四风”。严禁利用单位内部食堂、培训中心等搞请客送礼、公款吃喝,严禁党员干部通过快递、电子红包等方式收受礼金、礼品卡。各级纪检组织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注意发现和查处各类隐形变异的违规问题。驻部纪检组建立节日期间紧盯“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制度,对于顶风违纪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曝光一起,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