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领域中居于主导地位,攸关国家经济安全和政治稳定。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四川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62万亿元,年度上缴税金469.7亿元,占全省财政收入55.2 %。在当前倾力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抢抓灾后恢复重建发展机遇过程中,怎样使国有企业更好发挥主力军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切实加强国企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则是实现这一任务的有力保障。笔者最近就加强国企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调查思考,以期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国企科学发展。
现状:五大趋势彰显国企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态势良好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先后经历了“放权让利”、“拨改贷”、经营承包制以及“抓大放小”等战略阶段。随着2003年国资委成立和“抓大放小”战略调整基本完成,大中型国有企业迈入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导向的改革发展新时期,以良好的发展态势带动了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与此同时,国企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逐渐被提上日程,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中央纪委、国务院国资委将国企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围绕企业改革发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我省国企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呈现五大趋势:
趋势一: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意识逐步强化。多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都能认识到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融入企业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之中,主要领导亲自抓,纪检监察机构具体抓,使国企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逐渐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趋势二: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逐步成为国有企业经营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一些国有企业从自身特点和现实需要出发,将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始终。川煤集团公司坚持“集中统一”与“分级分权”相结合的管理理念,实行权、责、利相统一的科学管理,积极规避主要领导人员“一人独大”问题,实现企业高效运转。
趋势三:廉洁文化逐步向企业文化渗透并在重塑国有企业外在形象上发挥作用。一些企业开始意识到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对于丰富企业文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廉洁文化理念逐步融入企业文化建设之中。川烟工业公司、宜宾丝丽雅集团在廉洁文化创建活动中深入宣传和贯彻公司的价值理念,提出“党风廉洁建设也是生产力”,将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党组织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整体规划、统筹推进,形成独具特色的廉洁管理文化,丰富了企业发展壮大的文化内涵。
趋势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力度不断加大。为突破企业改革发展障碍,一些国有企业采取积极应对措施,通过效能监察和案件查办挽回经济损失、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运转效率,企业效能建设和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工作均有收效。近年来,省国资委和中央在川企业、省属企业效能监察共立项1.1万件,挽回经济损失约16亿元;中央在川企业和省属企业通过查办案件共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变相流失。
趋势五: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大多数国有企业都能较好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性作用,坚持“三重一大”等集体决策制度,并针对企业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积极建章立制。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等生产经营关键环节,一些企业大胆探索,不乏创新之举。川煤集团公司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审计和内设监事会“四位一体”的监督工作体制,同时融入工会民主监督力量,实行全方位监督;在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招投标方面着手制度设计,形成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具体实施和过程监督四个关键环节彼此独立而又相互支持的“四权分立”局面,解决了决策者独立行使投票权、决定权的问题。攀成钢公司在查办案件基础上,制定了《攀成钢公司经营管理人员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填补了对企业人员过错管理和责任追究方面的制度空白。
时弊:沉疴新症昭示国企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重道远
尽管我省国企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近些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近年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和调研掌握的情况看,仍然面临许多突出问题:一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得还不够好,国有企业仍处于腐败现象易发高发阶段,国企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改革发展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这些现象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国有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普遍存在一定问题;另一方面,说明国有企业在内部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究其原因,既有旧有体制机制上的障碍一时无法完全破除等客观原因,也有思想观念因循守旧、责任意识不强、工作努力不够等主观原因。
时弊一:观念缺位,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企业领导人员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较为缺乏,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认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党群部门的事,是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和企业工会的事,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关系不大。片面强调企业效益优先,一切以经营业绩为指标,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游离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边缘,形成“两层皮”现象,甚至停滞不前。
时弊二:体制阻塞,责任落实不到位。据党的十六大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原则的规定,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坚持“权利、义务和职责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但实际上这一原则没有得到很好实行,我省国有企业既有按财产权属实行分级管理的,也有按属地原则进行管理的,甚至还有相关部门共同管理的,省市县三级国资委既无领导关系,也未明确有指导关系。企业“多头管理”格局,客观上造成国企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体制不畅,整体谋划不足,工作不好协调,责任难以落实到位。此外,尽管个别企业建立了类似“四位一体”、“三位一体”(不含监事会)的监督工作体制,但大多数企业的纪检、监察、审计、监事会依然实行分散管理,企业内部监督机构职能无形中被虚化、弱化。
时弊三:思路不清,工作措施不到位。一些企业由于自身党建工作基础差、底子薄,加上缺乏更加具体的组织规划与督促指导,对反腐倡廉建设精神实质领悟不深不透,关于企业开展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应该抓什么、怎么抓的思路不清晰,对具体目标要求、任务重点把握不充分不准确,从而影响执行效果。往往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工作照抄照搬,缺乏更深入、更实质的举措,工作难以打开局面。
时弊四:力量匮乏,监督检查不到位。大部分企业内部监督机构人员配备不足,有的企业纪检监察部门除主要负责人是专职外,其余几乎全是兼职人员,大部分都不具备办案经验,加之受个人专长、业务能力等各方面因素影响,整体监督水平不高。随着高科技犯罪率越来越高,犯罪形式逐步由“体内循环”向“体外循环”发展,违纪违法手段花样翻新,一般性的审计等手段常常出现失灵现象,客观上为办案取证增加了难度,没有地方执纪执法机关的支持,仅仅依靠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力量,已难以达成及时发现问题、查处问题、有效解决问题的效果。
时弊五:攻坚乏力,改革创新不到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需要改革创新,国企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部分,也需要通过制度创新不断注入生机和活力,而现实中这一点却常常被忽略。一些国有企业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对“自选动作”兴致不高。有的企业虽有创新意识,但在具体举措上却始终停留在形式层面,提及廉洁文化就联想到扯标语、搞座牌,提及党风建设就以为是开大会、喊口号,结果虽不至影响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但对企业改革发展也未能起到预期的积极作用。
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或间接地威胁到国有资产安全和国有企业健康运营,其根源还在于法律法规不完善、国有资产交易监管体系和资本市场不健全等宏观层面的因素。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是一条典型的渐进式改革之路,这些问题的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仅仅寄望于宏观层面的体制变革,不能解决所有问题;而且,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深入推进,还将不断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坚持一手推进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一手加强国企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统筹兼顾,综合治理。加强国企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现实而迫切,任重而道远。
对策:统筹把握标本兼治务求国企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实效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加强和改进我省国企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必须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前提,以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和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将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总体战略中统筹把握、整体推进,与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经营管理的完善、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等相结合,与国有企业道德风险防范相结合,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理清工作思路,健全体制机制,明确任务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工作实效。
一、强化思想理念,解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针对当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思想意识领域普遍存在的单一片面和消极应对思想,采取专题学习、集中培训等形式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尤其是“一把手”的教育,首先解决观念上的问题。要促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充分认识到国有企业的根本性质、国有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特殊地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所肩负的政治使命,特别是在当前经济止滑提速、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国有企业所应担负的政治和社会责任。加强国企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内在要求和自我完善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企业内在动力的凝聚和外在形象的塑造,有利于增强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保障国有企业健康有序发展。要敦促其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科学发展意识和大局意识,全面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经济发展、宏观调控方面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企业经营发展总体战略,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个环节。
二、理顺体制机制,解决责任不到位的问题。要下好下活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这盘棋,关键要理顺方方面面的关系,破除体制障碍,构建科学的运营机制。一是完善国有企业外部管理体制。针对当前国有企业“多头管理”的格局,坚持“权利、责任、义务”相统一和“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理顺各类国有企业隶属和管理关系,明确监管主体;同时,赋予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下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职能。二是健全国企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机制。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国有企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 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企业党组织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落实企业内部监管责任。在不违背《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前提下,实行纪检、监察、审计合署办公,构建“三位一体”的监督模式,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实现各监督部门的优势互补。
三、明确任务重点,解决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在理顺体制的基础上,国企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坚持统一谋划、统筹推进,明确目标、任务和重点,并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当前应抓好四个方面的重点:一是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督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严格落实廉洁从业“七项要求”,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职务消费行为,发扬求真务实精神、艰苦奋斗精神,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企业改革发展实践,切实推动企业走上科学发展轨道。二是以“三重一大”事项为重点,构建科学的权力制衡机制。结合股份制改革、公司制改革尤其是董事会试点,积极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国有企业由“一把手”体制向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转变,形成集权有度、分权有法的权力制衡机制。逐步探索建立“三重一大”决策调研论证制度、决策公开公示制度、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决策事项效能监察制度、决策纠错改偏制度等保障性制度机制。三是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切实提高企业的自我纠错能力。加强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加大企业自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重点查处危害国有资产安全、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职工参与关联交易损害出资人利益、侵害职工群众利益,以及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廉洁从业“七项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物资采购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查找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完善监管制度。四是抓住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推动制度创新。围绕广告、项目建设、中介服务等企业重大物资采购环节,改进和推广财务预算管理、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比价采购、风险管理等制度,及时将国有企业大宗物资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对资金规模以上的工程项目实行网上公开招投标,规范企业竞争行为。在制度设计上要充分调研和论证,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强调细节,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整合各方资源,解决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在体制性问题一时无法突破的情况下,要充分依靠现实条件,积极整合各方面的监督资源。一是要立足企业自身,在明晰监督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加强内部监督。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审计部门队伍建设,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和工作设备保障,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监督队伍的政策能力、业务能力和办案能力。二是要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对企业的外部监督。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要抓手,组织协调国资、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对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行日常检查、业务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要通过进一步完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积极作用,深化厂务公开,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四是要面向社会组建专业监督队伍。聘请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的职工代表或群众,以组建巡查机构、设立社会监督员等形式,填补因企业自身监督力量薄弱而造成的监督“盲区”。
五、找准着力点,解决改革创新不到位的问题。创新是发展的动力,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深入推进国企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不竭源泉。然而,脱离实际的创新始终是缺乏生命力的创新,缺乏实质内容的形式始终是毫无意义的摆设。国企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之所以要求改革创新,是寄望于用新的办法更好地推进各项工作,以达到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企业健康运转的目标。因此,必须立足于解决具体问题,结合企业实际,找准工作着力点,突破固有思维定势,在工作方式方法上求新求变,形成工作的特色和亮点。辟如,就如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问题,可以针对当前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管理不尽完善的现状,健全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核心指标的任期考核、经济审计和责任追惩制度等。对此,一些国有企业已迈开了探索的步伐,为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良好范例,要认真总结推广,进一步推动全省国有企业实现理念创新、体制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工作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