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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教育 强化监督 转变作风 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
时间:2012-08-06 文章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网 文章作者: 【 字体:  】 打印本页

  云南省高度重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中央和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紧紧围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和作风转变,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管理,为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边疆和谐安宁提供有力保障。

  突出特色,加强廉洁教育

  加强宣传教育。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创清廉村风”为主题,结合普法、科技、文化、教育下乡等活动,采取漫画、墙报、标语等形式,在农村建立500多个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点的廉政文化示范点。采取廉政书刊进村、规章制度上墙、工作流程绘图等方式,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

  建设廉政文化。发挥民族文化资源大省的优势,充分挖掘本省各民族传统文化和人文历史中蕴含的丰富廉政思想内涵,将廉洁从政价值理念渗透到农村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中,创作近千件具有浓郁边疆民族特色的廉政文艺作品,举办3000多场次廉政文艺演出。云南原生态彝族歌手李怀秀、李怀福演唱的彝族海菜腔《清风曲》,德昂族、阿昌族民间歌手创作的《阿昌人民热爱党》、《公开村务心里亮》、《移风易俗人人夸》等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为题材的歌曲在民族山寨广为传唱。

  开展学习培训。结合本省实际,及时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办法,将廉洁履职规定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农村干部培训学校等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和教学课程。举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能力培训班,通过集中学习、工作交流、专题辅导、座谈讨论等形式,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理想信念、党性观念、党风党纪和法纪警示教育。2011年,全省共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学习培训2.8万次,培训农村基层干部89.8万人次。

  强化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加强组织。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全省乡镇纪委专职从事纪检工作的人员应不少于3名,乡镇纪委所需工作经费列入乡级年度财政预算,参照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单独列支,予以保障;行政村党组织设纪检委员,设党委的行政村可设纪委,村民委员会按规定程序推选3名以上纪检监督员,组建村级纪检监督小组,负责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健全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问责、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和司法处理协调配合等制度机制。实行村情发布、村务听证质询、村务答疑纠错等村级民主管理制度,以及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村务监督机制建设,全省共有12326个村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勤廉监督委员会、农村党风监督站等不同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

  实行公开。大力加强农村党务、村务和财务公开工作。省级财政每年安排农村各项公开工作补助资金433万元,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村民“点题公开”等做法,采取责任考核、年终检查、专项督查、调研督导等方式,推进农村基层公开工作。制作村务明白卡、惠农政策明白卡发放到家家户户,将财务收支明细公开推行到村村寨寨。全省71818个村级党组织和12859个行政村全部实行了党务和村务公开。

  强化监督。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的监督,成立由纪检监察、农业、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班子,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全省共有14953个村组织清产核资,清理登记集体资产149.03亿元,资产处置合同金额7.72亿元,资源处置合同金额95.39亿元。建立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市场交易机制和集体资产评估、流转、年检、审计等管理制度,建立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互通的电子监控网络。在实现资金委托代理服务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农村集体“三资”的全面委托代理服务。截至目前,全省共有9874个村实现了资金、资产、资源的全面委托代理服务,覆盖率达81.12%.同时,采取重点抽查、专项检查和跟踪监察等方式,每年重点开展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农村医保、低保、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管理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2011年,全省纠正违法调整收回、强迫流转承包地以及非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3862.5亩;检查发现农田水利资金、财政支农资金和农业补贴资金管理发放问题117起;处理农村信访问题9653起,立案782起,处理812人,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利益和农村稳定。

  转变作风,联系服务群众

  深入群众。在全省广泛开展以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和群众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四群”教育以及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的“三深入”活动。通过领导驻村蹲点、建立联系卡、挂钩联户和农村党员结对帮扶等形式,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从2012年开始,每年选派1/5的干部驻村入户帮助工作。省级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1个月,驻村不少于3天;州(市)、厅局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2个月,驻村不少于7天;县(市、区)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3个月,驻村不少于10天。

  服务群众。云南省山区面积约占94%,山高路远,群众办事面临诸多不便。为切实解决农村群众办事困难问题,全省1300多个乡镇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11293个村建立了代办点,9073个村民小组设立了代办员,帮助村民办理建房审批、计生证明、户口迁移、承包经营、土地流转、林木采伐、合作医疗、救助申请、司法调解等生产生活事项。近3年来,云南省连续干旱,部分地方旱情严重,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针对这种情况,云南省委在全省开展了“干群手拉手抗旱先锋行动”,全省派出工作队1479个,工作队员2.48万人。工作队结合实际办实事、谋发展、解难题,共落实项目3567个,资金4.68亿元,个人捐助资金288万元,为村民办实事1.92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