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拓间谍案不久前才揭开国企工作人员腐败内幕,国外相关媒体又披露出美国公司贿赂中石油、中海油相关人员的丑闻。一时间,人们开始把对政府官员腐败问题的关注转到了国企工作人员的身上,因为他们的腐败问题同样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国企成为反腐败的另一块阵地。
力拓贿赂中国几家钢企负责人、美国控制组件公司承认贿赂中石油和中海油工作人员、美国法如科技公司也曾因贿赂中国国企人员被美国证监会查处等案例,无一例外都是国外公司将腐败的魔爪伸向了我国国企,这让我国国企在世界范围内的形象大打折扣,笔者不禁怀疑这是不是国外企业居心叵测,蓄意在国际上毁坏中国企业的形象。
权力是腐败滋生最原始的土壤,我国国企多是处于资源独占或者垄断性经营地位,同时他们具有垄断定价权并且拥有国家许多特殊政策,所以它们手中具有别的企业所没有的权力,基于这样的权力由此滋生了国企的腐败。
同时,依据我国行政法规定,享有行政主体还包括法律法规所授权的主体,其中国有企业也属于这部分主体,我国有许多国企例如自来水公司等都因为法律法规的授权而享有了行政主体的地位,享受一定程度上的行政权力,所以存在行政权力的地方如果欠缺监督管理就有可能存在腐败。
笔者认为,对国企人员腐败的打击应该同样被提升到一定的高度,国企人员腐败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仍不可小觑。国企是重要的经济活动分子,在国内,他们担负着最重要、最核心的生产和生活物资供给的任务,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安全大局。在国际上,他们也成为投资经营的主体,代表着国家利益和国家形象。为此,如果腐败侵蚀到了国企内部,这样的危害不亚于政府官员的腐败。
另外,国企是国家出资建立并代表全体纳税人经营的企业,国企工作人员行使的是全体纳税人委托的权力,代理全体纳税人管理国有财产的保值增值。权力只有在有所监督的情况下才能保证被廉洁地行使,然而全体纳税人将这种权力委托之后并没有非常好的方法监督国企工作人员的行为,所以这也是导致国企产生腐败的重要原因。
我们可以看到,在民营企业中很少会出现管理人员腐败的问题,重要的原因在于企业的所有权在于股东,企业的经营状况直接关系到股东的利益,所以股东会严密地监督管理人员的经营活动,并行使股东权利来保证管理人员的行为是为公司谋利益的。然而,我们的国有企业所有者唯一的股东都是国家,没有一个具体的人或者是机构来行使权利,这样的监管缺位让腐败有机可乘。为此,笔者认为,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权责明确的体制是防止国企腐败的关键所在。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