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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年旧账”也要一查到底
时间:2014-10-31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文章作者: 【 字体:  】 打印本页

  2014年3月,群众反映福建省沙县青州镇青州村党支部原书记陈世国涉嫌贪污,我们在进行查证时,发现了时任镇党委副书记邓伯连参与其中的问题线索。

  调查表明,这是一笔“陈年旧账”,时间已经过去了14年。

  2000年至2001年期间,陈世国伙同青州村第一机砖厂负责人罗某、私营老板姜某,虚报机砖厂搬迁重建价格。运作过程如下——

  陈世国与罗某商议,将实际价格为85万元的青州村第一机砖厂搬迁重建工程,交给私营老板姜某承担,并将合同金额定为110万元。随后,他们以130万元的工程价格提交青州镇青河小区建设指挥部讨论决定,指挥部最终定价为110万元。

  当时,邓伯连是青河小区建设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就是陈世国。

  随着调查深入,我们掌握了大量证据,决定正面接触邓伯连。

  “青州村第一机砖厂的搬迁、重建工程是否有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是否公开进行?”“招标投标过程是怎么样的?”……调查人员接二连三地问道。

  “有招标投标。”“是邀请招标的。”“指挥部集体研究的。”……邓伯连心不在焉地说道。

  “邀请招标,有多少人参加?中标价是怎么确定的?”调查人员继续追问。

  “只有姜某一家参加,穷乡僻壤的地方哪会有什么人来。当时认为130万元太高了,所以定在了110万元。”邓伯连犹豫了一会儿说道。

  在邓伯连案件调查进行的同时,陈世国问题的调查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据陈世国交代,姜某以总造价110万元与青州村签订搬迁重建工程合同后,在施工过程中,他两次收到姜某约定的“差价”25万元,并将其中12.5万元交给了邓伯连。

  真相大白。在事实面前,满以为“陈年旧账”不会被查出来的邓伯连意识到纸再也包不住火了。

  “我错了,必须清醒地认识这一错误的严重性,现在毁了自己也害了家人……”邓伯连在忏悔书中写道。

  据他交代,2000年至2001年,他伙同陈世国在青州村第一机砖厂搬迁重建工程中利用职务便利,虚增工程投资款帮助姜某中标,并从中分得“差额”12.5万元。

  2014年9月2日,沙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邓伯连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陈世国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9月26日,县纪委给予了邓伯连、陈世国开除党籍处分。